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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媒正娶

清·乾嘉年间·某氏出嫁全档
六礼注解并嫁妆清单
明媒正娶:
 明,公开,光明正大;
 媒,有媒人,合乎程序;
 正,正当,合乎礼法;
 娶,男方主动,有所选择。

 此四字,为婚姻之最高规格,最大体面,最完备之程序。

 以下为某氏出嫁全档,六礼逐一注解,嫁妆逐一列明。
 某氏,陈家次女,生于乾隆四十二年,嫁于王家长子,乾隆五十八年秋。时年十六。
一纳采
男方遣使,携雁为礼,往女方家提亲,以示求婚之诚意,为六礼之首。

王家托媒人李婆子上门,坐在陈家堂屋里喝了两盏茶,谈了一个时辰。

谈的是:王家长子年岁、功名、田产若干;陈家次女嫁妆几何、能否带丫鬟陪嫁、可有暗疾。

雁是有的,一对,从集市上租来,谈完带回去,下次再用。

某氏在里间,没有出来。她不需要出来。

红漆木箱一只,樟木所制,内嵌铜环,陈家祖传,存放闺中绣品用。某氏十二岁开始绣,绣了四年。箱子里有绣好的枕套六对、帕子十二块、一幅未绣完的岁寒三友图,针线还插在上面,没有收。
二问名
男方请媒人询问女方名字及出生年月日时辰,以便男家卜问,决定婚配是否合宜。

媒人李婆子再度上门,问了三件事:

一、陈家次女名讳。答:陈氏。

二、生辰八字。答:乾隆四十二年三月初七,卯时。

三、相貌可端正,身体可健全,可曾有病。答:端正,健全,无病。

媒人记录在册,带回王家,交王家请算命先生合八字。

某氏的名字,此档全程未见记录。

问名,问的是生辰,不是名字。

铜镜一面,黄铜所制,背面刻缠枝莲花,是陈家娘亲出嫁时的陪嫁,传给了某氏。镜子照过娘亲的脸,也照过某氏的脸。出嫁那天早上,某氏对着这面镜子梳了头,然后把镜子放进嫁妆箱,再没有拿出来照过。
三纳吉
男方将女子生辰八字带回,于祖庙占卜,问祖先婚配是否吉利,卜得吉兆,则告知女方,婚事可成。

算命先生收了半两银子,看了看两家的八字,说:相合,大吉。

王家报知陈家:吉。

陈家应允。

某氏当日在做什么,无人记录。大约是在绣那幅未完的岁寒三友图,也可能不是。

无人问她。

这一礼,全程与她无关。

青花瓷茶具一套,六件,产自景德镇,是陈老爷从外地带回来的,一直压在柜底,留着女儿出嫁用。某氏出嫁后,茶具摆在王家堂屋的柜子上,逢年过节有客人来才拿出来用。后来王家纳了妾,那套茶具就移到了妾室的屋里。某氏没有说什么。善妒,是"七出"之一。
四纳征
纳征者,纳聘财也,征,成也。男方送聘礼至女家,婚约正式成立,女方自此负有嫁女之责,婚事已成定局。

王家送来聘礼:绸缎四匹,银锞子八对,点心四盒,猪腿两只,另有金镯一对。

陈家清点,回礼:文房四宝一套,鞋袜若干,针线一匣。

礼毕,婚约成立。

某氏,自此日起,是未过门的王家妇。

她尚不知道王家长子长什么样子。

这一年,她十四岁。

绣花鞋三双,某氏亲手纳底,亲手绣面,绣的是并蒂莲,针脚细密,费时约莫半年。出嫁那天穿了一双。另外两双放在箱子里,许久没有动。脚是缠过的,三寸金莲,走路不稳,家里来回尚可,出门便很难了。缠脚从五岁开始,缠了三年,哭了三年,娘亲说:忍一忍,长大了就好了。长大了,出嫁了,脚没有好。
五请期
男家择定婚期,以红笺书写,由媒妁携往女家,告知迎娶吉日,求其同意。良辰吉日须合黄历,避开诸凶。

王家请先生看了黄历,择定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八,宜嫁娶。

媒人李婆子带着红笺上门,告知陈家。

陈家看了,点头,说好。

某氏在里间,听见了日期。

九月十八。

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,又默念了一遍,然后继续做手里的活计。

她没有被问意见。

请期,请的是女方家长的意见,不是她的。

妆奁一只,梳妆用,内有铜梳、木篦、胭脂、香粉、绒花数朵。是某氏娘亲一件一件备下的,备了两年。绒花是娘亲亲手扎的,扎了一朵又一朵,说:出嫁那天戴着好看。出嫁那天,某氏戴了,红色的,插在发间。花轿抬走之后,娘亲站在门口,看着轿子走远,扶着门框,没有哭出来。
六亲迎
亲迎为六礼之终,新郎亲至女家迎娶新娘,迎亲之后,夫妻关系正式确定。亲迎之后若丈夫身故,女子不得改嫁,须守节终身。

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八日,王家长子率迎亲队伍至陈家。

某氏坐在闺房里,盖着红盖头,等。

她听见外头的锣鼓声,听见说笑声,听见有人喊"吉时到了"。

有人来扶她,她站起来,跟着走,上了轿。

轿子抬起来,晃动,出了陈家的门。

她掀开一角盖头,往后看了一眼。

陈家的门缩小,缩小,拐了个弯,看不见了。

她放下盖头。

某氏,随附。
后记

六礼已成,婚事已定,礼法完备,无可挑剔。

此谓:明媒正娶。

某氏在王家,生了两子一女,操持家务,侍奉公婆,无过错,无怨言。

王家长子纳妾,某氏没有反对。反对,是善妒,是"七出"之一。

某氏于嘉庆十一年病故,年三十一岁。

地方志未作记录。她不是贞节烈女,只是活得不够久。

长子王仁,娶妻陈氏,生子二,女一。陈氏殁,年三十一。

那幅未绣完的岁寒三友图,出嫁时装进了红漆木箱,带去了王家。

针线还插在上面。

某氏始终没有把它绣完。

不是因为忙,是因为每次拿出来,就想起陈家的闺房,想起娘亲说:再绣一会儿,明日再绣。

后来,她就不拿出来了。

箱子压在床底,许多年没有动过。

某氏去世后,王家清点遗物,打开箱子,发现了那幅图。

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,也没有人问。

图被当作废物,连同其他不用的旧物,一并处置了。

史实注

  • 六礼程序(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)据《仪礼·士昏礼》及清代《通礼》,程序与史实相符

  • 清代民间租雁、以他物代雁行礼,已属常见变通做法

  • "七出"制度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妒忌、恶疾,妒忌(善妒)列其中,见《大戴礼记》及《唐律》沿用至清

  • 女性缠足自幼年开始,盛行于明清,见相关史料

  • 纳征后婚约即具法律效力,女方不得悔婚,见《大清律例》婚姻条

  • 亲迎后丈夫身故,女子须守节不得改嫁,为清代礼法明文规定

  • 地方志大规模旌表贞节烈女,乾嘉年间达到峰值,见各省地方志

  • 某氏为虚构人物,六礼流程、嫁妆物件、婚后命运与清代史实相符

全文终

乾隆五十八年 · 某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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