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籍登记表
| 户主姓名 | 施安道 |
|---|---|
| 籍贯 | 湖州路归安县移风乡坎头村 |
| 户计名色 | 儒户 |
| 归附时间 | 至元十三年十月 |
| 前朝身份 | 亡宋绍兴府学生员,未及应试,宋亡 |
| 丁口 | 本户三丁:施安道(男,四十二岁)、妻陈氏(三十八岁)、子施良(十四岁) |
| 田产 | 旱田三亩,宅一间 |
| 营生 | 教授乡间子弟读书 |
| 应当差役 | 儒户,免丁税,免徭役,每年赴路学参加考核 |
此户施安道,自陈系亡宋学生员,归附时携儒书数箱,请登记为儒户。查本县儒户名额尚有余,照准。
注:施安道归附当日,面向南跪地,自称"归附大元",然膝盖始终未曾触地,本吏见状,未作记录。
——王德全记
余本大宋子民,先父景定三年进士,曾任县丞。余自幼读圣贤书,志在科举,报效朝廷。
然宋亡矣。
今日登记,书吏问余姓名,余答曰"施安道"。书吏问户计,余答曰"儒户"。书吏盖章,余在旁看着,看见那张纸上写着"亡宋归附民户"六字,心中不知是何滋味,一时说不清楚。
余之父,是大宋的进士。余,是大元的儒户。
不知余之子,将是什么。
户籍登记表(复核抄数版)
| 户主姓名 | 施良(施安道长子,现户主) |
|---|---|
| 户计名色 | 匠户 |
| 变更原因 | 见下 |
| 丁口 | 本户四丁:施良(男,三十八岁)、妻赵氏(三十五岁)、子施文(十二岁)、子施武(九岁) |
| 田产 | 旱田三亩(同前),宅一间(同前) |
| 营生 | 制墨 |
| 应当差役 | 匠户,每年向官府供墨若干,另应官府临时造作差役 |
施安道于至元二十二年病故,户主更迭为其子施良。
施良申请延续儒户户计,理由为:其父系登记在册儒户,本人自幼随父习儒,通读四书五经,现仍于乡间授课。
然查:施良于至元十八年至至元二十一年间,曾为补贴家用,兼制墨出售,且所制之墨曾供应本县纸墨铺。县匠籍管事据此认定施良有"制墨营生",建议改色为匠户。
本吏请示上峰,上峰批:照匠籍管事意见办理。
施良提出异议,言制墨不过偶尔为之,主业仍系教书授课。本吏转呈,上峰再批:营生以登记为准,不以本人自陈为准。
施良申请改色回儒户,照章须报路总管府,再转中书省,再由皇帝批准。
手续费若干,路途遥远,结果未定。
施良最终未提申请。
户计改色为匠户,即日生效,子孙世代从匠。
——王有福记
小人施良,归安县移风乡坎头村人,亡宋归附民户,儒户施安道之子。
小人自幼随父读书,四书五经皆能背诵,乡间子弟多有从小人受业者。小人一生以教书为业,制墨不过权宜之计,为家中度日,绝非主业。
今县匠籍管事以制墨为由,欲将小人改色为匠户,小人实难接受。
小人祖父,大宋景定三年进士。小人之父,大宋归安县学生员,大元儒户。小人若改色为匠,小人之子,将世代从匠,永无改色之日。
小人不敢有别的意思,只是……
子女户计预登记
| 姓名 | 年龄 | 户计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施文 | 十二岁 | 匠户 | 随父户计,世代从匠 |
| 施武 | 九岁 | 匠户 | 随父户计,世代从匠 |
余幼时,父亲曾教余读四书。余读到"学而时习之,不亦说乎",问父亲:读书有何用?
父亲沉默了很久,说:你祖父读书,中了进士,做了官。你曾祖父读书,考了生员,做了先生。
余问:那我呢?
父亲又沉默了一会,说:你是匠户,你和你的儿子,世代从匠,这是朝廷的规矩。
余问:那读书做什么?
父亲没有回答。
余后来就没有再读了,跟父亲学制墨。
余制的墨,比父亲好,因为父亲是被迫制墨,余是从小制墨。
余有时想,若余祖父当年多卖了几刀墨,余今日是否也是匠户。大约是的。
大约不是也是。
附录:元代诸色户计等级参考
(据南宋遗民郑思肖记录,约至元年间,民间流传)
郑思肖所记"九儒十丐",施氏尚未至最末。
然施氏之子,已不再读书。
此后数代,无人知其曾祖曾是进士。
史实注
元代诸色户计制度,职业世袭,不得擅自改色,改色须经皇帝批准,见《诸色户计》相关史料及《元典章》
户计改色申请程序繁琐,民间径自改色属违法,见《元史·刑法志》
"一官二吏……九儒十丐",系南宋遗民郑思肖对元代社会等级之记录,见郑思肖相关著作,或有夸张,然儒士地位低落为史实
湖州路户籍册实物已有出土,格式参照真实元代户籍文书,见《元代湖州路户籍文书》
施氏一户三代均为虚构,户籍格式、诸色户计制度、改色程序与史实相符
书吏王德全、王有福为虚构,"膝盖未曾触地"等细节为改编
至元十三年起 · 湖州路归安县移风乡坎头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