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初八,军机处奉上谕
户部侍郎沈崇之,素蒙朕眷,擢至侍郎,本应竭诚报效,然其近日所呈奏折,措辞浮泛,语意含混,其中"皇恩浩荡,臣不能尽报于万一"一句,语涉悖谬——朕之恩典,岂有"万一"之说?此等措辞,或系疏忽,或系有意,均属失当,有欺君之嫌。
朕念沈崇之效力多年,不忍以刀斧加身,有失体面。
今特开恩典,念其昔日之劳,法外施仁,赐其自择其一,以全体面,以示朕宽仁待臣之意。
以上三项,任沈崇之自择其一,以示朕法外施仁、体恤臣下之宽仁。
沈崇之接旨后,须于当日日落前完成,不得拖延,以免有碍体面。
另,沈崇之接旨后,如有所感,可具折谢恩,朕当览阅。
钦此。
贰 · 宣旨记录
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初八,酉时 · 地点:沈崇之府邸正堂 · 宣旨官:内务府员外郎赵庆
赵庆率随从二人至沈府,沈崇之已于正堂备香案,着朝服,跪迎。
上谕宣读毕。
沈崇之叩首,三跪九叩,口称:
起身,接旨。
随从呈上托盘:白绫一条,砒霜一包,短刃一把,并列于盘中,盘以黄绸垫底。
赵庆问:"沈大人,请问择其哪一项?"
沈崇之低头看了看托盘,沉默片刻。
沈崇之问:"……三项之外,可有别的?"
赵庆低头:"大人,这不在选项之内。"
沈崇之又沉默了很久。
赵庆站在一旁,未催。
最终,沈崇之抬手,指了砒霜。
赵庆记录:"沈崇之自择砒霜,遵旨。"
赵庆又道:"大人若有所感,可具折谢恩,皇上有言当予览阅,大人有笔墨否?"
沈崇之看了他一眼,说:"有。"
赵庆退至堂外等候。
叁 · 谢表草稿(存档,未呈递)
(此稿写至一半,划去重写)
臣沈崇之,罪该万死,今蒙皇上天恩,赐臣自择,不以刀斧加身,留臣体面——
臣实不知奏折何处失当,思来想去,所谓"万一"二字,乃臣用以表达皇恩之浩大,非臣所能尽报,岂料竟触天颜——
不可辩解,辩解即是不认罪,连累家人臣叩谢
(此处停笔)
(此稿写完,全篇划去)
臣沈崇之,罪孽深重,辜负圣恩,今蒙皇上法外施仁,赐臣自择,恩典之隆,臣——
臣在想,那包砒霜,太医院说一炷香时辰,无甚痛苦。臣不知是否属实。臣平生未曾服砒霜,无从知晓。然皇上既如此言,臣自当信之。
臣还在想,臣幼时读书,父亲说,读书做官,报效朝廷,此生无憾。臣做了二十八年官,今日——
此稿不可用,字里行间均是怨气,呈上去家人必遭牵连(此稿写至末尾,划去最后两行)
臣沈崇之,跪叩谢恩。
臣才疏学浅,措辞失当,辜负圣恩,罪无可赦。今蒙皇上宽仁,赐臣自择,不令臣受刀斧之苦,保全体面,此乃天恩浩荡,臣感激涕零,无以为报。
臣谨择砒霜一项,遵旨自尽,以谢圣恩。
臣死之前,唯有一事,斗胆禀明:
臣之妻子,素来贤淑,臣获罪,实与她无涉,望皇上念在臣尚算效力多年,对臣妻子略加宽宥——
此事不可提,提了反而引起注意,适得其反(此稿誊清,然后搁置,另起第五稿)
臣沈崇之,罪该万死,跪叩谢恩。
臣学识浅陋,奏折措辞失当,有欺君之嫌,实属臣之过失,无可辩驳。今蒙皇上天恩,法外施仁,赐臣自择,不以刀斧加身,此乃旷世之恩,臣感激涕零,虽死无憾。
臣谨择砒霜,遵旨自尽,以报圣恩之万一——
(此处搁笔,停了很久)
又用了"万一"。改。户部侍郎臣沈崇之谨具折,跪叩谢恩:
臣沈崇之,才疏识浅,措辞失当,有欺君之嫌,辜负圣恩,罪无可赦。
今蒙皇上天恩浩荡,法外施仁,念臣昔日效力,赐臣自择,不令臣受刀斧之辱,保全臣之体面,此乃亘古未有之旷恩,臣感激涕零,无以言表。
臣谨遵圣旨,择砒霜一项,自行了断,以谢圣恩。
皇上赐臣以体面之死,此恩臣纵肝脑涂地,亦不能尽报。臣死之日,唯愿吾皇圣躬康泰,江山永固,万民同沐皇恩,此臣临终之愿,亦臣毕生之志也。
臣叩首,再拜,谨具折谢恩。
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初八日
伍 · 执行记录
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初九,巳时
赵庆奉命至沈府,验明沈崇之已于当日巳时服砒霜自尽,验毕,封存府邸,具报刑部。
执行记录一式两份,一存刑部,一存内务府。
赵庆另附手记一份(非正式存档,随案附入):
初八日臣在堂外等候时,约等了一个半时辰,期间听见堂内有写字声,断断续续,中间停顿数次,有一次停了很久,久到臣以为沈大人已经自行了断,正欲进去查看,又听见笔墨声响,方知仍在写。
谢表呈来时,臣见纸上有数处墨迹,系涂改所致,誊清版本已另备,原稿一并呈上。
臣执行赐死事宜已逾十年,所见大人临终前或恸哭,或叩头,或呆坐不动。
沈大人是臣所见,唯一一个写了一个半时辰谢表的。
臣不知此事是否值得记录,然既已记下,便一并附入存档,供上峰参阅。
本案全档至此完结。
沈崇之,乾隆十三年进士,历任翰林院庶吉士、礼部主事、户部郎中、户部侍郎,凡二十八年。
所遗文稿,依律销毁。
妻子,发落至亲戚家寄居,未另行处置。
史实注
清代赐死程序:使者持旨至府,被赐死者跪接,三跪九叩,叩头谢恩,见《大清会典》及相关史料
清代赐死主要方式为白绫、自裁,未常用鸩酒(鸩酒更多见于更早朝代),本文据此改为白绫、砒霜、短刃三项;砒霜在清代有记录使用
"雷霆雨露,俱是君恩"为清代臣子接旨谢恩之基本逻辑,见相关史料及《清史稿》
载垣、端华被赐死时可在单独屋内自择悬梁或服毒,见《清史稿·宗室王公传》
年羹尧列罪九十二款后赐自尽,见《年羹尧案》相关史料
奏折措辞被挑毛病问罪,在乾隆朝文字狱期间极为常见,见《清代文字狱档》
皇帝朱批奏折"知道了"、"尚可"等短语为乾隆批折惯用语,见《朱批谕旨》
沈崇之、赵庆均为虚构,赐死程序与史实相符;谢表五稿及其删改内容为改编
乾隆四十一年九月 · 北京